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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抑制药治疗风湿病的方法

发布: 2013-01-09 16:12:57  | 来源:现代健康网  |编辑:王扬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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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抑制药(immunosuppressive drugs)的结构相异,但具共同特性:即可以抑制免疫反应过程中的某一成分,利用其抑制淋巴细胞的生成及增殖以达到免疫抑制作用,从而阻断免疫反应的进展,以达到治疗效果。
在上世纪由于器官移植治疗的开展,为抑制不同器官移植后的排异反应,在采用抗排异的治疗方案中免疫抑制药是主体。几十年来相继出现了多种免疫抑制药,如环孢素、麦考酚吗乙酯、他克莫司、雷公藤多苷等,预计将有更多新药出现。免疫抑制剂亦成为治疗自身免疫病不可少的药物。以类风湿关节炎(自身免疫病之一)为例,免疫抑制药不仅可以改善其临床症状,尚能延缓其软骨、骨的破坏,减少关节的致残并保持其功能。在类风湿关节炎的治疗指南中称本类药物为缓解病情的抗风湿药。其应用原则是:尽早用、联合用(即一个以上的DMARDs同时用),根据病情轻重选用不同的DMARD组合。在其他多系统的自身免疫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多肌炎、血管炎等,免疫抑制剂是除糖皮质激素外的关键药物,它们改善病人的预后,延长其生存期。
现用于各风湿病的免疫抑制剂只有少数是已经为国家批准的。这是因为它们中不少是市场上的“老药”,原是为抗肿瘤或抗移植反应的,它们经风湿界医药人员大量实践和总结,调整其剂量和用法,其中许多在国外已被当局批准用于各个风湿病的治疗。其用法与?
较突出的有甲氨蝶呤(methotrexate,MTX)不仅被欧美国家批准用于类风湿关节炎的治疗,并在我国类风湿关节炎的诊治指南中成为首选的治疗药物。
环磷酰胺(cyclophosphamide,CTX)在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指南中是治疗重症系统性红斑狼疮、狼疮肾炎、狼疮脑病、血管炎的关键性药物。
另有一些DMARD类药在风湿病中扩大了国家批准的适应证;如羟氯喹用于系统性红斑狼疮、干燥综合征、类风湿关节炎的治疗(批准适应证为盘状红斑狼疮)。柳氮磺吡啶用于强直性脊柱炎的周围关节病(批准适应证为类风湿关节炎)。循证医学证明这些药物在治疗相应的风湿病是合理且有效的,安全性是可以接受的。从疗效和经济观点来讲它们是值得继续应用的。虽然生物制剂如TNF拮抗药已进入DMARD的行列,它们的疗效很被认可,安全性不比传统DMARDs差,可惜价格昂贵。因此我国风湿病人仍将依赖于上述传统DMARDs。本类药物有不少的不良作用,轻者为胃肠道不适、脱发、重者有感染、肝肾功能损害、骨髓抑制、停经、胎儿致畸等。不良作用与剂量及疗程相关。需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定期随诊监测相关指标,根据个体情况调整药物剂量及种类。
甲氨蝶呤  Methotrexate
【适应证】类风湿关节炎、银屑病及银屑病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的周围关节炎
【注意事项】(1)本品是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的标准药,有大量临床资料证明它对类风湿关节炎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治疗银屑病关节炎(包括银屑病皮损)有疗效。
(3)低剂量,一周7.5~15mg,未见有明显细胞毒作用。
(4)接受本品治疗过程中可出现肝酶上升,若肝酶上升到正常值3倍,需停药。至停药后4周内肝酶可恢复。
(5)中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长期服用出现感染的机会增多
(7)本品可导致周围血白细胞计数和(或)血小板减少,轻者停药恢复,严重者骨髓受抑。
(8)因其对胎儿有致畸作用故应停药3月以上方可考虑生育。
(9)服用本品者禁酒,初始时每月查血象及肝肾功能,逐渐过渡到每3月检测一次。
【用法与用量】(1)类风湿关节炎:口服,一周1次,7.5mg~15mg,最高剂量一周1次25mg。胃肠道症状严重者可皮下注射。与其他免疫抑制剂合用时一周量可减。
(2)银屑病关节炎:口服,一周1次,15mg~20mg。
(3)强直性脊柱炎的周围关节炎:口服,一周1次,7.5mg~10mg。
【制剂与规格】甲氨蝶呤片剂:2.5mg。 注射用甲氨蝶呤粉针剂:5mg。
(其他见第11章-抗肿瘤药)
环磷酰胺   Cyclophosphamide
【适应证】活动性系统性红斑狼疮、狼疮肾炎、精神神经性狼疮、系统性血管炎
【注意事项】(1)下列情况慎用:周围血白细胞计数和(或)血小板低下、骨髓抑制、感染尚未控制、肝肾功能损害、痛风病史、泌尿道结石史、放化疗病史。
(2)本品的代谢产物对泌尿系统有刺激性,为预防肾及膀胱毒性,应鼓励患者用药后大量饮水,必要时静脉补液,也可给予尿路保护剂美司钠
(3)用药期间定期监测血尿常规、肝肾功能和血清尿酸水平。
(4)环磷酰胺水溶液仅能稳定2~3小时,需现用现配。
(5)一次静脉滴注前需查血常规。白细胞计数<3.0×109/L或血小板<50.0×109/L者停用。
【禁忌证】白细胞计数和(或)血小板低下者、肝肾功能中重度损害者、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妊娠妇女(本品有致突变、致畸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畸形)与哺乳妇女(本品可由乳汁排出)禁用。
【不良反应】(1)心血管系统 本品常规剂量不产生心脏毒性,大剂量(120~240mg/kg)可能引起出血性心肌坏死(包括病灶部位出血、冠状血管炎等),甚至在停药后2周仍可出现心力衰竭。
(2)胃肠道 可有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停药后2~3日可消失。也可见口腔炎。
(3)肝脏 可造成肝脏损害,因本品的主要代谢物丙烯醛具肝毒性,引起肝细胞坏死、肝小叶中心充血,并伴AST及ALT升高。
(4)泌尿生殖系统 大剂量给药时,本品的代谢产物丙烯醛可以引起肾出血、膀胱纤维化及出血性膀胱炎、肾盂积水、膀胱尿道反流。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此外,本品可引起生殖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
(5)呼吸系统 偶有肺纤维化,个别报道有肺炎。
(6)皮肤 可有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黏膜溃疡、荨麻疹、脱发、药物性皮炎。偶见指甲脱落。
(7)可有视物模糊。
(8)长期使用本品可致继发性肿瘤。
(9)本品对骨髓抑制的严重程度与使用剂量相关。白细胞计数多于给药后10~14日达最低值,停药后21日左右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
(10)代谢/内分泌系统 大剂量给药(50mg/kg)并同时给予大量液体时,可产生水中毒。
(11)其他 用药后偶见发热、过敏反应。
【用法与用量】成人常用量:活动性系统性红斑狼疮、狼疮肾炎:(1)静脉注射,按体表面积一次500~1000mg/m2,每3~4周1次;或静脉注射一次200mg,隔日1次,疗程约6个月,以后每3个月1次。(2)口服,一日100mg,一次服,维持期量减半。疗程遵医嘱。系统性血管炎活动期:静脉注射,一次200mg,一日或隔日一次。疗程遵医嘱。
儿童常用量:口服,一日1~3mg/kg。
【制剂与规格】环磷酰胺片:50mg。
复方环磷酰胺片:环磷酰胺: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注射用环磷酰胺粉针剂:(1)0.1g;(2)0.2g;(3)0.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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