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时,一些车主或乘客为图方便,随手将饮料瓶、食品袋、果壳、烟头等物从车中扔出。深圳交警从本周起又开展为期一周的整治向车外抛洒物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违法行为当事人将罚款500元,对成功举报者将奖励500元。
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驾驶人、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撒物品,违者处以500元罚款。昨日起,交警部门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市交警局勤务科副科长刘忠强表示,民警将加强对路口排队车辆的实时检查和行驶车辆的观察,对向车外抛撒物品的,认定后现场处罚。全市隐形战车、流动执法车将录像取证。对一些车流量密集地区,交警部门指挥室视频监控岗也将每天不间断巡查抓拍。
市民举报目前只有2例成功
即日起,市民可拍照或拍视频举报此类行为,经查实可获500元奖励。刘忠强介绍,市民可关注深圳交警官微、微信,将视频上载并编辑“#举报#+时间、地点、车牌号等信息”@深圳交警。此外,交警将发动全市150名交通信息员和所有义工团体,积极摄录举报此类行为。
据悉,昨天中午隐形战车已在梅林关进关方向查处一辆东莞籍车辆,当时司机在车内吸烟后将烟头扔出车窗,已被罚款500元。
奖金诱人,但想举报成功却有些困难。早在深圳实施交通违法行为举报时,行车中抛物便是举报内容之一,目前市民成功举报的案例只有2例,分别在昨天及8月13日由交警部门处理。刘忠强认为,该类违法行为属于少数,而如何提供有力的举报证据也是个现实问题。举报者要提供车辆的基本信息,如车牌号、颜色等,还要记录违法行为实施人及提供当事人乱扔杂物的证据。市民举证时最好能使用行车记录仪,也可由副驾位乘客通过手机视频拍摄,这样做才符合安全驾驶原则。
的哥认为难及时阻止乘客抛物
处罚对象认定上,受罚者可以是驾驶员,也可以是抛物者。根据条例规定,除私家车外,出租车、公交车等也在处罚范围。这让不少出租车司机担心因乘客乱扔杂物“躺枪”。
“开车时,乘客弹烟灰、扔烟头的比较多。此外,扔一些小杂物,比如塑料包装膜之类的,也比较多。”有6年驾龄的的哥陈师傅说,乱扔杂物不对,但司机不是执法者,遇到这样的情况难处理。他一天毛收入不到1000元,如果因乘客乱抛物被罚500元,损失太大,但抛是瞬间行为,很难想及时制止,“总不能把车开回去,让乘客把垃圾捡起来吧。”
交警部门表示,确实有可能出现乘客违法罚司机的情况,但司机有义务预先提醒并劝阻乘客。有市民建议,出租车内可设简易垃圾桶,方便乘客扔垃圾,以减少违法行为。
一些司机认为罚款500元很重,希望对初犯者能先进行现场教育,不直接罚款。也有司机担心,500元的奖励会导致恶意举报。刘忠强表示,500元重奖举报者,是因为这类举报比较困难;乱扔杂物在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中占比低,对恶意举报不用太担心,“通过举报和加大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形成震慑力,从而杜绝乱扔杂物这一类既不文明也会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对市民举报的视频,交警机训大队也将进行调查。”
总不能把车开回去,让乘客把垃圾捡起来吧。
——— 的哥陈师傅
通过举报和加大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形成震慑力,从而杜绝乱扔杂物这一类既不文明也会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对市民举报的视频,交警机训大队也将进行调查。
———市交警局勤务科副科长刘忠强
采写:南都记者 徐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