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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扑热息痛过量中毒!

发布: 2012-08-09 20:32:30  | 来源:现代健康网  |编辑:李欣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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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性摄入30片扑热息痛就能置人死亡。所以摄入1片对肝脏来说也是额外负担,如果服用扑热息痛时还饮酒就相当危险,也可能会很快送命。专家建议,为安全起见,在使用扑热息痛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成人4小时内服用的剂量不应超过2克(每次1克最为安全);不要空腹大剂量服用;不要在几天内大剂量服用;服用的同时不要饮酒;肝脏疾病患者慎用;婴儿使用时应严格遵守剂量,不能过量。

    扑热息痛服用后,对肝细胞具有毒性,可引起肝细胞坏死。但在安全剂量内无毒。但扑热息痛摄入过多即可引起肝损伤,如果服药同时饮酒,即使服药量不多,酒诱导细胞色素P-4502E1,从而加快NAPQI生成,短时间就可引起中毒。因此,服感冒药应按正常剂量服用,不得任意加大剂量,同时服抗感冒药时切忌饮酒。因此,在服用扑热息痛过程中,必须严格掌握剂量,每次0.25—0.5克口服,日量不超过2克,用药不超过10日,且3岁以下小儿最好不用;原有肝、肾功能不全者应避免使用。

    警惕扑热息痛毒副反应:

    白加黑、帕尔克、泰诺感冒片、感冒灵、去痛片等均含扑热息痛,剂量约120—500毫克不等。但临床的广泛应用,出现了一些毒副反应,须引起大家的警惕。

    1.肝脏的毒副反应。扑热息痛引起肝细胞坏死是其直接对肝细胞的作用,当服用扑热息痛积存人体内达到一定量时,造成肝脏甘胱谷肽耗竭,就会使肝胆解毒能力大大下降,毒性代谢产物破坏肝细胞,产生细胞变性和坏死。

    2.肾脏的毒副反应。过量扑热息痛所生成的毒性代谢产物同样可损害肾脏,造成肾细胞坏死,特别是合用水杨酸钠或咖啡因时,更易损伤肾脏。

    3.血液系统的毒副反应。长期过量扑热息痛,所生成的毒性代谢产物可直接作用于骨髓造血系统,构成破坏,还可能诱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或白血病。

    4.神经系统的毒副反应。如果小儿过量服用扑热息痛,还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的中毒症状,主要出现大脑损害、神经功能减退、陷入昏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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