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小针刀治疗的禁忌证
1.一般禁忌证
(1)其他全身性疾病的急性期,伴有血象异常或发热者。
(2)严重的内脏疾病或某些疾病,如高血压、晚期肿瘤患者。
(3)有出血倾向及凝血功能障碍者,如血友病等。
(4)施术部位有感染、脓肿和肌坏死者。
(5)施术部位有重要神经、血管和脏器而难以避开者。
(6)年老体弱患者要慎用。
(7)惧针而晕针者。
(8)糖尿病患者血糖未控制者。
2.腰椎间盘突出症治疗的禁忌证:
(1)腰部结核、肿瘤所造成的腰部症状。
(2)表现于腰部的风湿、类风湿疾病的急性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