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大运动功能测试量表(Gross Motor Function Measure,GMFM)是目前脑瘫儿童粗大运动评定中使用最广泛的量表,目前通用的有88项和66项两个版本。1988年发表的GMFM量表共计88个评定项目,每项采用4级评分法,标准为:0分,动作还没有出现的迹象;1分,动作开始出现但只完成整个动作的10%以下;2分,部分完成动作,可以完成整个动作的10%~90%;3分,整个动作可以全部完成。当无法确定分数时,按照较低的等级给分。GMFM88项分为五个分区:A区为卧位和翻身,总分51分(17项);B区为坐位,总分60分(20项);C区为爬和跪,总分42分(14项);D区为站位,总分39分(13项);E区为走、跑和跳,总分72分(24项)。评定结果包括五个分区的原始分和百分数,以及目标区域百分数和总百分数。GMFM88项属于顺序量表,五个分区可以独自或组合进行评定。
2000年,Rusell等人使用Rasch分析法对GMFM量表进行了信度和效度分析,删除了GMFM88项中的22个项目,最后确立了GMFM66项。经过Rasch分析后的GMFM66项具有以下特点:①属于等距量表,提高了能力分值并改变了分值的可理解性;②确定了测试项目的难度顺序;③删除了部分不适合项目,增加了评定的单维性;④符合心理测量学意义上信度、效度。GMFM66的最终分值需要通过配置的统计软件Gross Motor Ability Estimator(Versionl.0,2002)才能得出。由于GMFM66项版本不能对五个能区进行分区或组合评定,所以目前GMFM88版本依然得到广泛使用。
GMFM量表主要用于测量脑瘫儿童的粗大运动功能状况随时间或干预而出现的运动功能改变,测试的是被测儿童完成某个项目的多少而不是完成某个动作的质量,正常的5岁儿童应该可以完成所有88项测试。
粗大运动功能分级系统
粗大运动功能分级系统(Gross Motor FunctionClasification System,GMFCS)是Palisano 等于1997年在长期临床经验基础上,根据脑瘫儿童运动功能随年龄变化的规律所设计的一套分级系统,能较为客观地反映脑瘫儿童粗大运动功能发育情况,该系统将脑瘫儿童分为5个年龄组:0~2岁、2~4岁、
4~6岁、6~12岁、12~18岁;每个年龄组又根据儿童运动功能的表现分为5个级别,I级为最高,V级为最低(表2-2)。GMFCS是在ICF理念下诞生的分级方法,注重功能、技能、自发运动,主要通过评定儿童在日常环境(家庭、学校和社区)中的能力来确定其不同的级别。
GMFCS各级别最高能力描述
I :能够不受限制地行走;在完成更高级的运动技巧上受限
Ⅱ:能够不需要使用辅助器械行走;但是在室外和社区内的行走受限
Ⅲ:使用辅助移动器械行走;在室外和社区内的行走受限
Ⅳ:自身移动受限;儿童需要被转运或者在室外和社区内使用电动移动器械行走
V:即使在使用辅助技术的情况下,自身移动仍然严重受限
MACS各级别能力描述
I:能轻易成功地操作物品
Ⅱ:能操作大多数物品,但在完成质量和(或)速度方面受到一定影响
Ⅲ:操作物品困难:需要帮助准备和(或)调整活动
Ⅳ:在调整的情况下,可以操作有限的简单物品
V:不能操作物品,进行简单活动的能力严重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