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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情与疾病

发布: 2012-12-14 14:59:43  | 来源:现代健康网  |编辑:Alice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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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情即喜、怒、忧、思、悲、恐、惊七种情志变化,是人对客观事物的正常心理反应。这种心理反应与每个人因社会地位、生活环境而建立起来的心理状态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突然、强烈或长期持久的情志刺激,超过了人的正常的生理活动范围,即超过了以心为主的五脏对外界事物进行反应的能力,使人体气机紊乱,脏腑阴阳气血失调,就会导致疾病的发生。中医学把这种造成人体疾病的非正常的情志刺激称之为“内因”,此类疾病称为“内伤七情”。
人的情志活动与五脏有着密切的关系,《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篇》云:“人有五藏化五气,以生喜怒悲忧恐。”这是说,人的情志活动是以五脏精气为物质基础的。喜怒悲忧恐又称为“五志”,其为五脏所分属,即:心 “在志为喜”,肝“在志为怒”,脾“在志为思”,肺“在志为忧”,肾”在志为恐”。“五志”与五脏功能之间是可以相互影响的。“五志”反应过度,则易损伤五脏,如“喜伤心”、“怒伤肝”、“思伤脾”、“悲伤肺”、“恐伤肾”。这里指出,不同的情志刺激,可对五脏产生不同的影响。当然,人体足一个有机的整体,加之心为“五脏六腑之主”,所以,各种情志刺激皆与心脏有关,并且可以涉及其他脏腑。如忿怒伤肝,肝失疏泄,既可以肝木乘土,出现肝脾不和、肝胃不和等证,也可以肝火扰心,出现热扰心神之疾等。总之,七情致病直接损伤五脏是其特点之一。
心主血藏神;肝藏血主疏泄;脾主运化而位于中焦,是气机升降的枢纽,又为气血生化之源。故情志因素致病,以心、肝、脾三脏和气血失调为多见。如过度惊喜损伤心脏,轻者可致心慌、心悸、神志恍惚,重者可致癫狂,出现言语不休,苦笑无常,狂躁妄动等症;郁怒伤肝,则肝失疏泄,血随气逆,可出现胸胁胀痛,善太息等症或咽部有物似梗,吐之不出,咽之不下,所谓“梅核气”者即此;或暴怒伤肝,血随气升,可致吐血、晕厥等症;或气滞血瘀,出现各种痛证、妇女月经失调、瘢瘕积聚等。若思虑过度伤脾,则脾失运化,脾胃失和,可见脘腹胀满疼痛,食少纳呆,呕吐腹泻等症。
此外,情志内伤还可以化火,即“五志化火”,致热扰心神,出现烦躁不寐,面赤口苦等。情志失调还可致气、血、痰、食、湿、火之“六郁”证。
七情致病的病理特点是影响脏腑气机。《素问·举痛沦篇》指出:“怒则气上,喜则气缓,悲则气消,恐则气下……惊则气乱……思则气结。”怒则气上,是指愤怒可使肝气横逆上冲,血随气逆,并走于上,可见面红目赤,眩晕吐血,头痛耳呜,甚则昏厥卒倒;喜则气缓,是指暴喜过度可使心气涣散,神不守舍,甚则失神狂乱;悲则气消,是指悲哀太过可使肺气抑郁,意志消沉,肺气耗伤,胸闷气短,精神萎靡;恐则气下,是指恐惧过度可使肾气不固,气泄于下,可见二便失禁,骨痿遗精等;惊则气乱,是指突然受惊可使心气紊乱,神无所依,惊慌失措;思则气结,是指思虑过度可使脾失运化,气机郁结,可见腹胀纳呆,食少便溏,肌肉消瘦,气血生化无源,亦可致神失所养,可见心悸健忘,失眠多梦等。
情志的波动,在许多疾病的过程中,往往使病情加重或急剧恶化,甚至导致死亡。如有冠心病的病人,可因情绪过度激动,突然造成心肌梗死甚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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