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都是八零后,毕业后来广州工作,我的家庭在北方一线城市,虽是工薪阶层,但日子过的也算小康。老公的家在广东隔壁省一个小镇,条件一般,上面有个哥哥。我们结婚的时候刚刚工作两年,没什么钱,老公家为了他哥哥结婚刚刚换了一套大房子,写了他哥哥的名字,当时也不可能再支持我们了,而且连见面礼,彩礼都没有了,所以在老公家我从来没有拿过一分一毫,而且每年都是给他们生活费。我爸妈为了给我买婚房就卖了家里一套小房子当首付,一年后儿子出生,我爸妈就过来帮我们带孩子,就一直住在一起。后来我们买第二套学位房的时候,首付不够,我爸妈就又帮我们出了一部分钱。再后来由于两套房子离得远,就卖了第一套房子换新的,当时第一套的贷款没还清,我爸妈就帮我还了贷款。总之前前后后,我爸妈帮我出了大概150万左右。这几年一直在折腾房子没什么存款,所以也没有还过给我爸妈。
事情的起因是我老公的哥哥嫂子和他爸妈住一起发生矛盾,没法住一起了。我老公就想出钱给他爸妈在老家买个房子,他哥嫂根本不会出钱,他嫂子和他妈有矛盾,他哥更过分,打他妈,他妈现在都不敢单独和他哥在家。我本来是不愿意的,但也不想因为这个和老公吵架,而且他对我也很好,可以说是宠爱了,工资除了负担家用剩下的也都是每月转给我,所以就算是他想出钱买房,也是要我同意给才行。我现在想给钱也可以,毕竟钱不是很多,十多万,但有时想想又很委屈自己,所以我想如果买房子要求写我的名字,这样他爸妈也有地方住,我也不至于太难过,不知道我如果这样和老公提要求算不算过分.
如果写两个人的名字我担心他们那种小城镇房子这些管理是非常随便的,他们家又有亲戚在当地做警察小领导,我怕到时有我老公的名字他们可以不告诉我直接卖了房子。